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傅建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2626********039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闽0881民初2002号
案号
(2021)闽0881执94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漳平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傅建平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傅汝强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6000元并支付利息(利息自2019年10月29日起至款项还清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二、驳回傅汝强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漳平市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1-09-06
发布时间
2021-10-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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