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常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11021********533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辽0114民初1241号 |
案号 |
(2021)辽0114执458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李常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辽宁徐重工程机械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剩余购车款88300元及分期利息67562元;二、被告李常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辽宁徐重工程机械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逾期欠款违约金17660元;三、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940.66元,由被告李常明负担3770.44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1-09-17 |
发布时间 |
2021-10-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