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广州柏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MA59A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01民终14214号 |
案号 |
(2019)粤0111执1003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原告邹涛与被告广州柏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27日签订的《柏特定金合同(代理)》。二、被告广州柏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邹涛合同款定金2万元及合同款3万元。三、驳回原告邹涛其余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900元,由原告邹涛负担375元,由被告广州柏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负担525元(原告同意其预交案件诉讼费用由被告向其直接支付,本院不再退还,由被告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525元)。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9-10-11 |
发布时间 |
2019-12-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孙传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11MA59A4FL75 |
登记机关 |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尖彭路6号第三层A12房(自主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