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蔡军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2427********749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甘1124民初1213号 |
案号 |
(2021)甘1124执132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临洮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蔡志文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李苗苗代付款113560.93元,并从2020年1月20日至还款之日按年利率6%承担利息,息随本清。二、被告蔡军林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2571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减半收取1286元,由被告蔡志文、蔡军林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临洮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1-04-13 |
发布时间 |
2021-10-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