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赖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311********35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赣0302民初590号 |
案号 |
(2021)赣0302执237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朱红伟与被告赖伟签订的车辆定购协议于2021年3月31日解除;二、被告赖伟返还原告朱红伟购车订金32000元。上述款项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三、驳回原告朱红伟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在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400元,由原告朱红伟负担700元,被告赖伟负担7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9-18 |
发布时间 |
2021-10-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