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于霞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1481********4824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鲁1481民初2706号
案号
(2021)鲁1481执恢26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乐陵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告苏会生、于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山东乐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73900元及截止2019年7月17日利息165722.65元。2.被告苏会生、于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山东乐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2019年7月18日起至2019年11月15日利息、罚息、复利。案件受理费6409元由二被告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乐陵市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04-25
发布时间
2021-10-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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