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石金亮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2727********003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豫1603民初2046号 |
案号 |
(2021)豫1603执168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要求变更石金亮偿还代偿款、未付保费、违约金共计26,066.63元,分三期每期8,688.88元,丛2021年7月20日之前偿还第一期,2021年8月20日之前偿还第二期,2021年9月20日之前偿还第三期。被告石金亮同意。二、如果任何一期违约未偿还,则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有权向法院申请执行下余全部款项,违约金按照lpr的四倍计算。三、案件受理费508.64元,减半收取254.32元,由被告石金亮自愿承担。四、原、被告其他无纠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淮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9-22 |
发布时间 |
2021-10-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