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孙静茹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422********108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豫0422民初2430号
案号
(2021)豫0422执102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叶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吴晓阳自2020年10月17日起在2年内偿还原告康晓伟、徐娜娜355000元。每半年需还100000元,剩下55000元在最后半年内还清,即2021年4月16日前还100000元,2021年10月16日前还100000元,2022年4月16日前还100000元,2022年10月16日前还55000元,若逾期以逾期金额为基数按年利率6%支付利息;二、被告孙静茹对以上款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6625元,减半收取3312.5元,由被告吴晓阳、孙静茹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叶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1-06-01
发布时间
2021-10-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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