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孙静茹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422********108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0422民初2430号 |
案号 |
(2021)豫0422执102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叶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吴晓阳自2020年10月17日起在2年内偿还原告康晓伟、徐娜娜355000元。每半年需还100000元,剩下55000元在最后半年内还清,即2021年4月16日前还100000元,2021年10月16日前还100000元,2022年4月16日前还100000元,2022年10月16日前还55000元,若逾期以逾期金额为基数按年利率6%支付利息;二、被告孙静茹对以上款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6625元,减半收取3312.5元,由被告吴晓阳、孙静茹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叶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6-01 |
发布时间 |
2021-10-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