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康兵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2427********429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甘1124民初2820号
案号
(2021)甘1124执153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临洮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康兵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立即返还刘佃申借款本金36300元,并自2020年7月1日起按照年利率 15.4%支付逾期利息。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58元,由刘佃申负担50元,由康兵负担708元,公告费560元由康兵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临洮县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1-05-07
发布时间
2021-10-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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