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曹志贵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2823********32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甘1023民初20号 |
案号 |
(2021)甘1023执24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华池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曹志贵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给付原告张保红工资1000元、利息465元,合计1465元。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由被告曹志贵负担25元,退付原告张保红2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华池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1-04-07 |
发布时间 |
2021-10-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