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马成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42127********04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71民终64号 |
案号 |
(2021)粤7101执21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马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广州市兰明物流有限公司341741元及利息(以341741元为基数,自2019年7月24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州铁路运输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7-02 |
发布时间 |
2021-10-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