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白永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122********86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0122民初6384号 |
案号 |
(2021)豫0122执458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牟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白永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心支公司支付理赔代偿款45850.17元及违约金(以45850.17元为基数,自2019年10月8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30%计算);驳回原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心支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04.95元,减半收取计552.48元,由被告白永强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中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9-13 |
发布时间 |
2021-10-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