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黄远成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1121********463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穗仲案字第12612号 |
案号 |
(2021)粤01执559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仲裁委员会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申请执行事项 一、被申请执行人宁波远成物流发展有限公司、黄远成支付申请执行人谢光煌本金2300元及借期利息57.50元、逾期利息450.03元(以2300元为基数,从2019年12月23日起,按照年利率12%的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21年8月1日); 二、支付加倍债务利息(以2300元为基数,从裁决书规定的履行期届满次日(2021年7月14日)起算计至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21年8月1日)。 三、被申请执行人支付申请执行人案件仲裁费272元。 四、本案执行费由被申请执行人承担。 一至三项暂共计3079.53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8-19 |
发布时间 |
2021-10-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