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泾县思全旅游用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084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1823民初618号 |
案号 |
(2019)皖1823执82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泾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安徽泾县思全旅游用品有限公司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偿还原告泾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代偿款290168.83元和案件受理费6348元,并赔偿原告泾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自2018年9月13日垫付之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7.5%计算的利息损失;二、驳回原告泾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5898元,由被告安徽泾县思全旅游用品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泾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9-10-29 |
发布时间 |
2019-12-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文全清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823760841646P |
登记机关 |
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榔桥镇205国道东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