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烟台新翔木业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06999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0382民初7297号
案号
(2021)苏0382执239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邳州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烟台新翔木业有限公司、莱阳市双立实业有限公司、辛洋给付原告杨小彦货款375690元。支付方式为:于2021年1月20日前支付15690元,余款36万元自2021年2月份开始,每月20日前支付15000元(汇入:开户名为杨小彦,开户行为中国工商银行邳州明德支行,账号为6222021106005652130)。如被告未按约支付,原告可以剩余全部货款为本金,按照年利率10%计算违约金,并就剩余全部货款一并申请执行。二、被告烟台新翔木业有限公司、莱阳市双立实业有限公司、辛洋另支付原告诉讼费用支出5888元,于2023年1月20日前付清。如被告未按照调解协议第一项履行,原告可就该部分费用一并申请执行。三、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四、本协议自原、被告签名或捺印起生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468元,保全费2420元,均由原告杨小彦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3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邳州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4-25
发布时间
2021-10-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辛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6820699959748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山东省莱阳市团旺镇政府驻地东800米路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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