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强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827********231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鲁0826民初2589号
案号
(2021)鲁0826执70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微山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韩国强、强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济宁市兖州区观雨台酒店159 036元;三、驳回原告济宁市兖州区观雨台酒店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 841元,由被告韩国强、强超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微山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05-14
发布时间
2021-10-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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