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全华剑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0924********3419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粤0104民初10718号
案号
(2021)粤0104执3088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申请执行共计 37116.84 元(暂计至2021年7月31日),具体为: 1.由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归还信用卡欠款本金26997.43元、手续费3086.71元、利息2674.49元及违约金3918.83元(利息、违约金暂计算至2020年6月25日,自2020年6月26日起的利息和违约金按照《广州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约定标准计至款项清偿之日止),以上暂共计36677.46元。 2.由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439.38元(加倍债务利息按每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自2021年4月30日起计至款项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21年7月31日共93天,为439.38元)。 (以上合计37116.84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10-08
发布时间
2021-10-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