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黄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0321********001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桂0321民初1986号
案号
(2021)桂0321执75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阳朔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在审理本案的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黄辉尚欠原告欧海安借款本金人民币28000元,该笔借款本金分九期偿还完毕:第一期定于2021年2月6日前偿还10000元,第二期定于2021年3月10日前偿还2000元,第三期定于2021年4月10日前偿还2000元,第四期定于2021年5月10日前偿还2000元,第五期定于2021年6月10日前偿还2000元,第六期定于2021年7月10日前偿还2000元,第七期定于2021年8月10日前偿还2000元,第八期定于2021年9月10日前偿还2000元,第九期定于2021年10月10日前偿还4000元。如被告黄辉未按照上述约定偿还借款,则原告欧海安可就本案实际剩余借款金额一次性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本案受理费550元,调解结案减半收取即275元(原告欧海安已垫付),由被告黄辉负担,于2021年2月6日前支付给原告欧海安。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阳朔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1-07-15
发布时间
2021-10-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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