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高鑫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20722********021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川0105民初4889号
案号
(2021)川0105执1090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强制执行被申请人李祥年支付申请人代偿款87125.60元及违约金17425.12元,共计104550.72元;2.被申请人高鑫、李双年对上述债务向申请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申请被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截止至今共计5434.02元(以104550.72元为基数自2020年6月30日起按照每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计算),实际应计算至债务履行完毕之日;4.申请被执行人支付案件受理费1196元,共计111180.74元;5.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执行费用。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1-08-06
发布时间
2021-10-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