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周鑫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10726********00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609刑初2号 |
案号 |
(2021)冀0609执32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周鑫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8月16日起至2020年8月15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清。)二、被告人周鑫违法所得人民币四百元,责令退赔被害人赵兰;违法所得人民币五百五十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03-21 |
发布时间 |
2021-10-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