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卢文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0583********541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闽0583民初1541号
案号
(2019)闽0583执437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安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福建省南安市闽兴贸易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福建南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美林支行借款本金1459000元及其利息、罚息(利息、罚息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的约定计算,自2017年12月21日计至实际还款日止);    二、被告福建省三鲸消防器材有限公司、肖国法、卢文供、卢文电、卢章铭、卢曲生、王文良对被告福建省南安市闽兴贸易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福建省三鲸消防器材有限公司、肖国法、卢文供、卢文电、卢章铭、卢曲生、王文良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福建省南安市闽兴贸易有限公司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安市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19-05-22
发布时间
2019-06-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闽0583执4376号
立案日期
2019-05-22
执行法院
南安市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145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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