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曾蓝青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0423********0667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桂0423民初377号
案号
(2021)桂0423执42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蒙山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曾蓝青欠原告黄基通本金30000元及利息10900元。被告曾蓝青自愿于2019年7月至2019年12月30日止每月30日前支付1000元利息给原告黄基通,剩余4900利息及本金30000元,被告曾蓝青于2020年12月30日前付清; 二、被告曾蓝青如有一期不按时履行的,就剩余债务本金仍需按月利率1%自逾期之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向原告黄基通支付利息;三、案件受理费823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411.5元,被告曾蓝青自愿负担,并于2019年7月2日前支付给原告。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蒙山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1-06-08
发布时间
2021-10-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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