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靳军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0522********052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甘0522民初1708号
案号
(2021)甘0522执97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秦安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靳宝明承担借款本金500000元及利息的清偿责任(利息按年利率18%,自2018年5月12日起计算至借款实际付清之日止),靳宝明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王贵峰、靳军芳追偿。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秦安县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1-08-27
发布时间
2021-10-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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