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朱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2202********00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闽0981民初6043号 |
案号 |
(2019)闽0981执224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福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福安市鼎利电子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福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300万元和利息(利息包括罚息、复利,截至2017年6月21日利息为2,014,508.48元,之后的利息按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至借款本息还清之日止); 二、福安市晨鑫电机有限公司、福建省明智贸易有限公司、雷长凤、李惠容、苏春梅、郑丽玉、郑进华、林淼、朱峰、王雄平、苏旭伟对上述两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福安市晨鑫电机有限公司、福建省明智贸易有限公司、雷长凤、李惠容、苏春梅、郑丽玉、郑进华、林淼、朱峰、王雄平、苏旭伟在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福安市鼎利电子有限公司追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福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19-05-20 |
发布时间 |
2019-06-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闽0981执2246号 |
立案日期 |
2019-05-20 |
执行法院 |
福安市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30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