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黄金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323********7513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黔2323民初183号
案号
(2021)黔2323执242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普安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由被告黄金偿还原告刘胜群借款本金 275 000 元,该款分期给付,于 2021 年 3 月 1 日前偿还 25 000 元;2021 年 9 月 1 日前偿还 30 000 元;2022 年 1 月 30 日前偿还 70 000 元;2022 年 12 月 30 日前偿还 150 000 元。二、若被告黄金未按上述期限履行还款义务,则除应支付 未支付的借款本金外,还应以未履行的款项为基数从 2021 年 1 月28日起按月利率1%支付原告刘胜群借款利息至款项清偿之日 止,且原告刘胜群可就所有未支付的款项一并向人民法院申请 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普安县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1-10-13
发布时间
2021-10-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