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新疆昊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439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新2324民初30号 |
案号 |
(2019)新2324执146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玛纳斯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新疆昊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玛纳斯县昊亮新型节能材料有限公司支付商砼款566715元;二、被告新疆昊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玛纳斯县昊亮新型节能材料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68005.8元;三、驳回原告玛纳斯县昊亮新型节能材料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800元,减半收取计5900元,邮寄送达费45元,合计5945元,由原告玛纳斯县昊亮新型节能材料有限公司负担1219元,由被告新疆昊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担4726元,与上述款项一并向原告玛纳斯县昊亮新型节能材料有限公司付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玛纳斯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19-09-04 |
发布时间 |
2019-12-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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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王龙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5422356439536X7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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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县人民路南润泽大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