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范惠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0102********1537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鲁1325民初2171号
案号
(2021)鲁1325执143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费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责令张国纯、徐金周等履行(2019)鲁1325民初2171号《民事判决书》内容,向山重建机有限公司支付生效判决确定的应付款项3420604.65元和直至履行之日止的应付利息,并支付本案申请人已预交诉讼费、公告费31154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费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05-31
发布时间
2021-10-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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