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缪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2202********664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闽0981民初3489号 |
案号 |
(2021)闽0981执恢43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福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郑正喜、缪华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安市支行借款本金79500元及计至2019年11月13日的利息款8096.68元,并支付自2019年11月14日起至还款之日止的利息、罚息、复利(利息、罚息、复利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二、郑凤财、兰英娇、郑春桥、郑丽华对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郑凤财、兰英娇、郑春桥、郑丽华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郑正喜、缪华追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福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1-04-27 |
发布时间 |
2021-10-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