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梁朝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621********45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0611民初2840号 |
案号 |
(2021)豫0611执195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河南千千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偿还鹤壁市同信担保投资有限公司代偿本息10396419.42元,并支付违约金2079283.88元及担保费252000元,共计12727703.3元;河南秀田农牧股份有限公司、鹤壁市百源养殖有限公司、河南恒久饲料科技有限公司、邢春字、邢秀芳、李红香、张格、邢南起、赵建国、梁朝阳对上述第一项确定的债务在10000000元的限额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98084元,由被执行人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7-20 |
发布时间 |
2021-10-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