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黄志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521********05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闽0521民初3402号 |
案号 |
(2021)闽0521执579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惠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黄志强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陈达借款100000元及自2019年8月4日起至还款之日止的利息(其中:自2019年8月4日起至2020年8月19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自2020年8月20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年利率15.4%计算)。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惠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1-07-27 |
发布时间 |
2021-10-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