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管越海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0112********005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黔0526民初5035号
案号
(2021)黔0526执恢24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威宁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由被告管越海偿还原告吴长举借款175000元,在2020年7月31日前偿还100000元,剩余部分自2020年8月起,在每月月底前偿还3000元,直至偿还完毕,若被告管越海任何一期不按时足额履行,原告吴长举可就剩余款项一并申请执行,并自逾期之日起,以剩余款项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逾期利息;二、案件受理费人民币3800元,减半收取1900元,由被告管越海负担,原告吴长举已交纳,由被告管越海在履行第一期偿还借款时给付原告吴长举。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1-05-26
发布时间
2021-10-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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