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汪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422********323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黔 0521 民初 5787 号 |
案号 |
(2021)黔0521执253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大方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汪勇所欠原告何鑫借款本金 75000.00 元,被告汪勇自愿于定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之前偿还借款本金30000.00 元;2020 年 11 月 30 日之前偿还借款本金 30000.00元;2020 年 12 月 10 日之前偿还借款本金 15000.00 元;如逾期,被告汪勇自愿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20 年 8 月 20 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 年期,lpr 为 4.25%的标准予以计算自 2020 年 10 月 30 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的利息并由原告何鑫申请执行剩余款项。二、案件受理费 840.00 元(已减半收取),被告汪勇自愿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大方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06-11 |
发布时间 |
2021-10-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