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韩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328********57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黔2328刑初95号 |
案号 |
(2021)黔2328执110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龙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韩忠正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 2018 年 9 月 20 日起至 2024年 9 月 19 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清。)二、被告人韩伟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 2018 年 9 月 20 日起至 2023年 4 月 19 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清。)三、被告人熊发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 2018 年 9 月 20 日起至 202019年 12 月 19 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清。)四、被告人陈国珍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零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龙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06-04 |
发布时间 |
2021-10-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