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魏昌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10123********043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辽0105民初7988号
案号
(2021)辽0105执307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请求强制执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理赔款67045.14元;二、请求强制执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保费3003.61元;三、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违约金(以70048.75元为基数,从2018年9月13日起按日万分之五标准计算至实际履行给付义务时止);四、请求法院强制被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五、请求法院强制被申请人支付受理费1551元,公告费560元;六、被申请人承担本次案件执行费用。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
省份
辽宁
立案日期
2021-05-11
发布时间
2021-10-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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