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冉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104********0333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鲁0983民初1806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21)鲁0983执188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肥城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冉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王允才借款本金14000元;二、被告冉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王允才借款利息(以20000元为基数,自2017年4月27日至2019年5月14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以14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9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案件受理费75元,由冉超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肥城市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05-20
发布时间
2021-10-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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