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许威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321********15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闽0302民初608号 |
案号 |
(2021)闽0302执251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 许威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拖欠的许青嘉诺抚养费给王婧(计算方式为:自2018年9月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月- 4 -止按2000元/月标准计算) ;二、 许威应自本判决生效次月起至许青嘉诺年满十八周岁止,于每月5号前支付许青嘉诺抚养费2000元给王婧。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100 元,减半收取计 50 元,由许威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1-07-12 |
发布时间 |
2021-10-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