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许威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0321********1518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闽0302民初608号
案号
(2021)闽0302执251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 许威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拖欠的许青嘉诺抚养费给王婧(计算方式为:自2018年9月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月- 4 -止按2000元/月标准计算) ;二、 许威应自本判决生效次月起至许青嘉诺年满十八周岁止,于每月5号前支付许青嘉诺抚养费2000元给王婧。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100 元,减半收取计 50 元,由许威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1-07-12
发布时间
2021-10-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