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莫玲春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224********2542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桂1322民初76号
案号
(2021)桂1322执48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象州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秦韦、莫玲春于2021年4月30日前支付45800.00元餐饮费及利息给原告象州保联大酒店,利息以4580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1月6日起计算至实际偿清欠款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二、本案诉讼费472元,由被告秦韦、莫玲春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象州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1-05-10
发布时间
2021-10-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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