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林强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0181********2195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辽01民终1034号
案号
(2021)辽0114执239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2020)辽0114民初4700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林强勇、林德云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齐鑫峰欠款本金108,144元及其利息(自2020年7月24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1711.62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
省份
辽宁
立案日期
2021-04-29
发布时间
2021-10-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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