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姚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3001********00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豫1503民初722号 |
案号 |
(2021)豫1503执230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依法强制执行被申请人赵春阳、姚军向申请人谭辉支付租赁费335000元;2.两被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3.诉讼费3480元由两被申请人承担;4.本案执行费由两被申请人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5-20 |
发布时间 |
2021-10-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