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柳强忠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2127********001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闽0723民初732号
案号
(2021)闽0723执54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光泽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柳强忠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偿还光泽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武林信用社借款本金150000元,并按月利率千分之10.5支付自2019年11月22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的利息;二、冯毅、高雅婷、黄贤秀对柳强忠履行本判决第一项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冯毅、高雅婷、黄贤秀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柳强忠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光泽县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1-06-08
发布时间
2021-10-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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