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江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526********003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黔0403民初1571号 |
案号 |
(2021)黔0403执244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李江平尚欠原告平坝和富五金综合店货款27500元。二、被告李江平于2020年12月31日前先行支付原告平坝和富五金综合店7500元;于2021年6月30日前支付10000元;余款10000元于2021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清偿。三、若被告李江平未按上述约定期限履行付款义务,原告平坝和富五金综合店可就未清偿部分所有欠款向法院申请一次性强制执行。四、原告平坝和富五金综合店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10-09 |
发布时间 |
2021-10-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