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公坦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500********004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闽0521民初9132号 |
案号 |
(2019)闽0521执26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惠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泉州博腾服装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偿还原告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安支行合同编号为HT93505210011161100037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的截至2018年10月11日止的本金1599997.32元,利息、罚息、复利291588.76元,并自2018年10月12日起至还清款项之日止,按合同约定计算利息、罚息、复利。二、被告泉州市佰纳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刘公坦、王荣如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其实际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泉州博腾服装有限公司追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惠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19-05-06 |
发布时间 |
2019-05-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闽0521执2614号 |
立案日期 |
2019-05-06 |
执行法院 |
惠安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18915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