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宁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422********91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豫0403民初2281号 |
案号 |
(2021)豫0403执恢52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张路辉偿还原告河南叶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100000元,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在偿还借款的同时,按照月利率9.9‰计付自2014年12月18日起至全部履行完毕之日止的利息;二、被告宁伟、典兵兵、李新国对本判决第一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9-06 |
发布时间 |
2021-10-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