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广西港禾置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81980****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桂0102民初3481号
案号
(2021)桂0102执229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判令被告港禾公司支付两原告工程款3450000元(其中包含1000000元履约保证金),被告宝春公司、陈树、李传斌对港禾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判令被告港禾公司赔偿两原告工程款资金占用费利息249036.65元,被告宝春公司、陈树、李传斌对港禾公司的上述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利息计算分为两部分:1.2016年10月15日暂计至2018年6月4日的利息计算公式:1000000元乘4.75%乘598天除365天=77821.92元;2.2016年12月15日暂计至2018年6月4日的利息计算方式:2450000元乘4.75%乘537天除365天=171214.73元,上述两项合计3699036.65元)(暂计至2018年6月4日,实际要求计算至被告港禾公司支付完毕工程款之日止);3.依法确认两原告对被告的‘中国南宁青年创业社区’3号、5号、6号楼享有建设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4、本案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1-06-10
发布时间
2021-10-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其他妨碍、抗拒执行,其他规避执行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李传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1005819809316
登记机关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31号航洋国际城2号楼25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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