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郭海燕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0202********032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桂0102民初4802号 |
案号 |
(2021)桂0102执244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支付执行款 182373.92 元及债务利息。(2)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 (迟延履行金)(3)负担申请执行费 2636 元。(4)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06-23 |
发布时间 |
2021-10-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