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泽姆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3226********4129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甘3001民终11号
案号
(2021)甘3001执49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合作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由被上诉人泽姆于2021年6月30日之前偿还被上诉人李保明借款本金50000元;由被上诉人泽姆于2021年10月31日之前偿还被上诉人李保明借款本金200000元;由被上诉人泽姆于2021年12月31日之前偿还被上诉人李保明借款本金200000元;二、由上诉人甘南州隆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前偿还被上诉人李保明借款利息34600元;三、对于450000元的借款本金以被上诉人泽姆名下的所有财产负责清偿,不足部分由上诉人甘南州隆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合作市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1-07-28
发布时间
2021-10-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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