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申永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2922********442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鲁0812民初2124号判决书 |
案号 |
(2021)鲁0812执198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兖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申永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汇中盛世信息咨询服务(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济宁市分公司借款本金44430.92元.二,申永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支付还汇中盛世信息咨询服务(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济宁市分公司逾期违约金(以44430.92元为基数,从2018年8月14日起至2020年8月19日止,按照月利率2%为标准计算;从2020年8月20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2020年12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标准计算)。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11元,减半收取计455元,由申永梅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10-27 |
发布时间 |
2021-10-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