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邢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611********155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鲁0602民初9266号
案号
(2021)鲁0602执481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邢军偿还李广珍借款本金74000元,支付利息60525元,以及案件的受理费1584元,共计136109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09-10
发布时间
2021-10-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