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廖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3001********081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川1702民初2782号
案号
(2021)川1702执111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由被告廖均、罗雪梅在本判决生效后次日向原告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州分行偿还借款本金249万元及截止2020年9月9日的借款资金利息74309.10元和罚息60475.88元(2020年9月10日起的借款资金以借款本金249万元为基数按《(人民币资金)个人借款合同》约定的罚息标准计算至借款本金249万元偿还完毕之日止);二、由被告廖均、罗雪梅在本判决生效后次日向原告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州分行支付违约金24.9万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1-05-07
发布时间
2021-10-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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