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郑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1024********0051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豫1024民初2680号
案号
(2021)豫1024执114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鄢陵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崔涛、郑超共偿还原告许桂玲借款本金200000元。被告崔涛、郑超从2019年1月至2024年12月每人每月15日前给付原告许桂玲1000元,下余56000元于2025年12月10日前被告崔涛、郑超每人各偿还原告许桂玲28000元。 二、案件受理费2150元,由被告崔涛、郑超各负担107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鄢陵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1-06-07
发布时间
2021-10-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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