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郑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1024********005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豫1024民初2680号 |
案号 |
(2021)豫1024执114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鄢陵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崔涛、郑超共偿还原告许桂玲借款本金200000元。被告崔涛、郑超从2019年1月至2024年12月每人每月15日前给付原告许桂玲1000元,下余56000元于2025年12月10日前被告崔涛、郑超每人各偿还原告许桂玲28000元。 二、案件受理费2150元,由被告崔涛、郑超各负担1075元 。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鄢陵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6-07 |
发布时间 |
2021-10-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